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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好玩嗎?

  外遇的問題,在理論上可以說是夫妻中的一方與第三者有性行為的關係。一般人都 以為一定是夫妻兩人個性不合或相處不來才容易有這種現象,事實卻不盡然,臺灣的外 遇問題,經常有下列一些基本過程:

  1.有些人以為外遇很好玩,認為外遇是一件光采的事。或許是由於傳統文化中大男 人主義的影響,很多人以為外遇很刺激,所以躍躍欲試,一旦有機會,很快就自願上鉤了。

  2.當人有外遇時,開始常以保護者或憐憫者的角色出現。由於已經有婚姻的經驗,加上 事業上已小有成就,所以出手大方,動作穩重,很容易得到不懂世故的女人的青睬。
  事業失敗的男人有時也會以外遇的方式來彌補自己的「沒有成就」感。此時他可能 以弱者的身份出現,取得女人的同情。他的基本心態大致上是,雖然我事業失敗了,但 是我還是有能力得到女人的歡心,所以我仍然是個「大丈夫」。

  3.外遇關係的形成不是三天兩日驟然而成的,經常都帶有一些「保護色」與「自然 法則」。例如:

  a. 開始時,男人不斷的跟女人訴苦說他的太太有多差,完全不了解他,所以他是一個受苦 者或孤獨者。有時候明明太太已經很不錯了,他會故意「醜化」她;若是太太略有瑕疵 ,他則特意「惡化」。無形中,女人就會很輕易的以拯救者的角色介入別人的家庭。

  b. 男人常強調女人氣質好,有深度,只有她才是他日後唯一快樂的來源,也只有她才是他 一生中唯一的知音。所以很多女人在此時明明知道男人太誇張,但也樂於擁有這種非凡 的成就,陷於大惑而不自知。

  c. 兩人的話題經常由公事開始,私下約會時也經常對外人宣稱他們是在討論公事。一段時 間後才由「公事」進而談到「旁人雜事」,再由「旁人雜事」談到兩人「私事」再由分 享「感受」進而到發生肉體關係。

  d. 兩人的約會形態是由參加團體活動為幌子,演變為三四個人的小團體活動,再變成為兩 個人私下幽會,更而在外地公開出雙入對。

  4.外遇真的好玩嗎?從輔導的角度與經驗來分析,事實卻不盡然,外遇其實禍害無窮:

  a 外遇造成心理上的傷害。

夫妻間有一方若有了外遇,必然引起連續不斷的爭吵與紛爭。爭吵時對人的心境平 衡影響相當的大。兩人的關係充滿「敵意」,不斷的處在警戒狀態或「備戰」狀況中, 隨時處於火山爆發邊緣,對夫妻雙方傷害性都很大。就是太太怕先跟先生吵,先生也免 不了會有衝突感或愧疚感。

  b 外遇帶來生理上的危害。

  衝突與爭吵已經對身體有不良的影響,外遇者由於要應付兩個女人的要求,生理上 容易透支。理論上分析,外遇者為了處理關係的不確定感(如他與這女人還不是夫妻) ,必須藉更多的性行為來安慰對方,以肉體關係來肯定兩個人之間的關係。

  c 外遇也會帶來事業上的危機。

  外遇極耗心神,常使人在事業上分心,收入難免減少。加上兩個家庭的開支與需求 ,支出加倍,使外遇者經常心勞力瘁。此時若有試探,外遇者容易貪污瀆職,在事業上 的表現也大不如昔,報紙中的社會新聞不乏有這些例子。

  d 外遇畢竟對名節有損。

  縱使有些人以為「那個男人不偷腥」,事實上旁人有時不便批評,只用開玩笑的口 氣挖苦一番,其實心裏面難免會有看笑話或輕視的心態。

  e 外遇對子女有最惡劣的影響

  縱使有人能克服上述的種種難題,他亦不能否認,他不希望他的兒女跟他一樣,他 更不願意他的子女在長大成人後成為外遇的受害者。然而外遇本身就是最不好的家庭教 育,對子女而言,是最不好的「身教」。另一方面,由於外遇帶來家庭中的激盪,夫妻 的衝突,對子女心理的影響更是可怕。年幼時也許不顯著,等孩子長大成人後,經常會 對婚姻產生恐懼感,在人際關係中有自卑感,角色認同過程中也容易有混淆不清的現象 。有些外遇者一直等到十幾年後孩子們出現困境時才悔不當初。

  f 外遇關係經常以「恨」收場

有些人以為外遇是為了尋求理想中的愛,為了愛可以不惜冒天下之不諱。其實這只 是一廂情願的想法。外遇者在開始階段固然有愛的歡愉與享受,但為期甚短,很少不以 衝突或恨收場的。

  美滿婚姻在積極方面固然需要夫妻雙方不斷的努力與付出,在消極方面,也需要雙 方在觀念上知道去避免不良的誘惑與試探。外遇問題對家庭危害甚巨,值得大家警惕。

 

 

幸福是夫妻共同追求的

  婚姻幸福與否不能由籠統的離婚率來代表。離婚率較歐美為低並不意味著國人的婚 姻較歐美各國的婚姻幸福。婚姻幸福不幸福,或是婚姻如何能維持幸福,要看夫妻雙方 的成長能力而定。

  以前我們已稍微談過,國內的婚姻有三個普遍的現象:⑴枯竭的婚姻:夫妻雙方相 敬如「冰」,夫妻兩個人談不上話,別提水乳交融,更別希望兩人親密相愛。剛結婚時 的相愛情形只是在爭吵時才被引出來做為指控對方的記錄。⑵義務型的婚姻:夫妻雙方 鑑於傳統文化的束縛,兩人極力扮演好夫妻的角色,各盡應盡的義務。⑶受苦型的婚姻 :兩人已是水火不容,但是礙於情面,只好維持著貌合神離的關係,彼此都知道對方已 另有對象,但是為了孩子、為了面子、為了家庭的傳統,兩人不敢離異,情願在這種關 係中痛苦的生存。

  這些婚姻的現象使一個家庭雖然沒有激烈的爭吵與衝突,但是家庭的氣氛卻是一片 死寂;雖然使夫妻兩人維持著婚姻關係,卻是無可奈何的相聚;雖然全家大小日夜均可 見面,但每個人卻巴不得早日可以離開家庭而得到「自由」。

  夫妻之間的誤解與衝突永遠存在,兩人卻無法去克服,最後只好以逃避的方法來處 理。這些現象最基本的原因是他們的婚姻與家庭絲毫沒有成長。如何使婚姻成長呢?

  1.夫妻之間必須「設立」共同的目標

  (注意:不是「有」「沒有」共目標,而是「設立」共同目標。)所謂目標,一般 人馬上會想到是指著買房子、買電氣設備,或貴重首飾等物質目標。這些當然可以,不 過,難免會有一些副作用,造成很膚淺的夫妻關係。目標的設立最好有其對緊張關係的 解凍性或美滿關係的增進性。例如兩人可以設立一年後一起參加國內的豪華旅遊,三年 後的日本之旅,或幾年後的美西之旅。有了這些目標後,兩人不妨談談具體可行的方案 ,包括如何存錢、孩子到時如何託人照顧、旅遊資料的開始收集與整理等。這些事情可 使夫妻兩人有較愉快的「未來觀」,也可使彼此之間的誤解或不滿在準備這些目標時, 有較佳的機會與環境去化解。

  若夫妻有共同的信仰或共同的生活觀,則在生活當中不妨設定一些信仰目標,例如:

  ‧一年當中全家一起去孤兒院探望孤兒幾次。
  ‧每個星期,夫妻最好有兩次共同禱告的時刻。
  ‧兩人在一年內對那些朋友應再多予關懷。

  理論告訴我們:生活最好是朝著目標走,而不是被現實所逼。是 FOR THE SAKE OF (為了未來的目標),而不是 BECAUSE OF (因為過去的因素),前者使生活充滿著主動性,使夫妻生活有活力,後者使人被推著 走,容易使婚姻枯竭。

  當然目標的設定不要忘了可行性(目標不能定得太高),也必須有規劃性,使夫妻 兩人清楚知道,目標是如何完成的。

  2.夫妻生活中,不妨每個禮拜有一固定時間為配偶做一件事。

  有個先生體諒到太太做家事的煩雜與無聊,對太太說,每個禮拜六下午放太太四小 時假,由先生(或請人)來看小孩,而太太可在四小時當中逛街、洗頭、看書、探望同 學朋友等任何她高興做的事情。

  這個先生真是聰明,不光是他有體諒太太的心(不認為女人活該,必須做永遠做不 完的家事),他更體會到讓配偶高興也就是使自己快樂最好的方法。太太有了每週四小 時的自由時間來調劑,平時家事做得更順心與盡力,對先生的體貼更是滿懷感激與愛意 。家庭並沒有因太太放假而大亂,反而更有效率、更有氣氛。更重要的,夫妻之間是一 個主動關懷,彼此為對方著想的絕佳狀況,這種婚姻當然會成長。為對方做一件事,當 然自己會受點苦,或需花一些錢,但這是最小的投資,而且必然有最好的報酬。(注意: 這是一種主動的付出與關懷,而不是經由談判、爭吵、革命得來的,兩者境界完全不同。)

  3.設法恢復婚前的約會活動

  絕大部份的夫妻在結婚後都會埋怨對方「失去起初的愛心」,因為結婚以後,兩人 雖然日夜生活在一起,但是卻只是「履行同居的義務」住在一起而已。加上孩子生下來 後,事業繁忙時,夫妻兩人不知不覺就都以為為事業犧牲、為兒女奉獻一切是天經地義 的事情。遺憾的是,兩人都以夫妻的甜蜜關係──這最需要保護與小心維持的愛當作第 一件貢品,來獻給事業與兒女,難怪生活充滿了犧牲與義務,夫妻之間的關係愈來愈冰 冷。嚴重者衝突四起,甚至離異分飛。

  事業與兒女固然重要,但夫妻之間在為他們竭力付出時,只要稍微注意一下,運用 一點點技巧,就可以事業、兒女兼顧而且夫妻依然保持甜美的關係,這個方法就是夫妻 兩人必須設法「約會」。

  回想一下婚前兩人最喜歡什麼活動,而婚後已經很久沒做了,不妨設法重溫舊夢。 在繁忙的事業與做不完的家事裏,兩人偶而抽三、四個鐘頭在外面逍遙一下,絕對不會 影響事業,子女也不至於變壞。如果真放心不下的話,花點錢,託人代管一下也未嘗不 可。兩人一起看場電影,喝杯咖啡,一起吃飯,但是味道全然不同。婚後的約會千萬不 要等到兩人均有空,雜事一概處理完畢後才提起興緻去做,婚後的約會必須由夫妻兩人 安排、設定,排除萬難,事先約定的去做,可以提昇夫妻兩人的情感品質。

  4.滿足對方,不要控制對方。改變自己,了解配偶;不是改變配偶,要求他了解你自己。

  婚姻最常見的衝突來自配偶有強烈的改變對方,以使對方合乎自己要求的這種舉動 ,會弄得兩人平日便爭吵不休、怒目以視。因為他們以為只要對方改變,兩人的感情必 然有所進展。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,成長的婚姻需要當事人有成熟的性格,而成熟性格 的主要特徵(從夫妻關係而言),卻是當事者了解自己,願意改變自己,而且有能力改 變自己。相反的,不成熟的配偶卻是不僅無法改變自己,甚至於要求改變對方。(當然 這裡所謂的改變自己是指有關夫妻之間的適應型態,而不是不良的習性或犯罪的行為。)

  總而言之,在人與人相處之間若要維持和諧、愉快,當事者必須是個成長的個體。 同樣的,夫妻相處若要能白首偕老,而且相處情深,恩愛日常,更需要夫妻兩人不斷的 努力,不斷的充實,了解配偶、滿足配偶,方可達成。

 

 


作者:簡春安  出處:http://life.fhl.net/Cosmic/true7.htm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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